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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1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23,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如果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在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目前主要包括风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光伏发电三个板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955.145MW,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748.5MW,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15MW,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91.645MW;另外,公司已核准的在建/拟建机组容量601.2MW,包括350MW海上风电项目,251.2MW陆上风电项目。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另外,公司部分生物质发电项目将生物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和热水作为副产品销售给当地其他的生产企业,因此,存在少量供热供水收入。
公司项目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由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特定区域的项目开发,项目考察评估后立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项目投资申请,取得当地发改委核准或备案;项目建设阶段,公司按采购招标程序组织设备和工程施工的采购和招标,工程建设完成、验收调试合格后,项目并网运行;项目运营阶段,由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电站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公司对各个电站的运营情况进行监控,并对各下属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考核。
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上网电价、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生物质燃料成本等。
电力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行业。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实现较快增长,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电力生产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用电增速回升,电网峰谷差加大,全国电力供需形势从前几年的总体宽松转为总体平衡。
从用电看,2018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增速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为2012年以来最高增速;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分别同比增长9.8%、7.2%、12.7%和10.4%。第二产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9.0%、比上年降低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比重分别提高0.6和0.2个百分点,第一产业用电量比重为1.1%,与上年持平。
从发电看,截至2018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9.0亿千瓦、同比增长6.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0.8%、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全国发电装机及其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均居世界首位。全国全口径发电量6.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1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30.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新能源发电已成为内蒙古、新疆、河北、山东、宁夏、山西、江苏、黑龙江、安徽、吉林等14个省份第二大发电类型。
2018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2059万千瓦,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到2018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1.84亿千瓦。2018年,全国风电发电量3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平均利用小时数2095小时,为2013年以来新高,同比增加147小时。全国风电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2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为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继续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
2018年全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4426万千瓦,“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光伏发电增速有所放缓,但2018年新增装机仅次于2017年,为历史第二高。集中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分别新增2330万千瓦和2096万千瓦,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到12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74亿千瓦,其中,集中式电站1238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061万千瓦。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7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平均利用小时数1115小时,同比增加37小时。
2018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305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781万千瓦,同比增长20.7%;全年生物质发电量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累计装机排名前四位的省份是山东、浙江、安徽和江苏;年发电量排名前四位的省份是山东、江苏、浙江和广东。
截至2018年底,江苏省发电总装机容量12657.38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2351.0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8.40%;包括:风电864.6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332.26万千瓦,垃圾发电102.6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51.51万千瓦。2018年度江苏省总发电量5030.87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发电量385.03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的7.65%;包括:风电发电量172.53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119.80亿千瓦时;垃圾发电量61.54亿千瓦时;生物质发电量31.16亿千瓦时。
报告期末,公司风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风电装机8.66%,生物质装机容量占江苏省生物质装机的22.33%,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占江苏省太阳能发电装机的0.67%。
(报告期内全国行业情况资料来源于2019年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等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中电联《2018-2019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江苏省行业情况资料来源于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2018年1-12月份新能源行业数据统计分析》。)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18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已投产项目发电量合计25.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35%;上网电量合计24.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9%;累计供热量33.08万吨,同比增长21.93%;实现营业收入147,281.41万元,同比增加3.89%;营业成本86,535.21万元,同比增加2.74%;公司毛利率41.24%,比去年增长了0.66个百分点。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64.15万元,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819,802.56万元,较期初增加18.96%;负债合计327,887.26万元,较期初增加2.09%;资产负债率(合并)40.00%,比期初降低了6.61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6,202.80万元,较期初增加36.09%,净资产的增加主要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及公司本期实现的利润。
公司从编制2018 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件”)。财会15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8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1户,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增加2户,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18年修订)》的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产风力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748.5MW,项目全部位于江苏省内,2018年第四季度及2018年年度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1: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有三期项目,各期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0.4877元/千瓦时;二期项目0.61元/千瓦时;二期扩建项目0.61元/千瓦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115MW,项目全部位于江苏省内,2018年第四季度及2018年年度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产光伏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91.645MW,其中,除GX Investment Inc.投资的Bakersfield 111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美国加州外,其余项目均位于江苏省内,2018年第四季度及2018年年度经营数据如下(下表中个别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注2: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共有六期项目,各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3.00元/千瓦时;二期项目2.40元/千瓦时;三期项目1.25元/千瓦时;五期项目1.20元/千瓦时;四期及六期项目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发自用部分与用户单独签订售电合同,电价按同时段电网公司电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余电上网部分的电价执行江苏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含税)0.391元/千瓦时。
注3:江苏国信射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有三期项目,各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分别为:一期项目1.00元/千瓦时;二期项目1.00元/千瓦时;三期项目0.98元/千瓦时。
注4: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共有四个子项目,其中东台智慧低碳美丽乡村东台市城东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示范项目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享受电价补贴0.42元/千瓦时,自发自用部分与用户单独签订售电合同,电价按同时段电网公司电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余电上网部分的电价执行江苏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含税)0.391元/千瓦时。其他三个子项目执行的上网电价(含税)均为0.98元/千瓦时。
注5:GX Investment Inc.的Bakersfield 111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执行PPA综合电价(即合同协商电价)。根据售电合同,电价因项目投产年份、售电月份、售电时点的不同而各异。
2018年度,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已投产项目总发电量25.6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35%;总上网电量24.2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在南京市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郭磊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戴同彬、徐文进、王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1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23,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如果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在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意公司根据上述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审计工作量,在以前年度审计费用的基础上协商确定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盐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044,454.7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同意公司2019年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6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含2018年及之前已发生且延续至2019年度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12个月、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借款,提供借款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述额度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有效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徐文进、李正欣、张丁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通过审阅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评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认为:
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lehu66乐虎官网平台,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徐文进、李正欣、张丁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徐文进、李正欣、张丁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9月30日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同意修改《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意修改《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改后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在南京市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崇琦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监事6人,职工监事廉永战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1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23,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如果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在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变更,变更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李崇琦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李崇琦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李崇琦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全资、控股的四家生物质发电企业设备升级改造,原锅炉设备中部分设备因功能替换,将拆除、报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生物质发电子公司2018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044,454.77元,各子公司计提金额详见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044,454.77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044,454.77元。
该事项已于2019年4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国信泗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盐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新能东台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预计2019年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6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含2018年及之前已发生且延续至2019年度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427.4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7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亦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融资计划,公司预计于2019年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6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含2018年及之前已发生且延续至2019年度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4,86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表: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本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方式、类型、期限等以合同为准。为提高担保事项管理效率,提请股东大会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各子公司业务需求乐虎游戏官方,、资信状况等情况适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担保额度前,授权公司经营层暂按上一年担保总额执行当年担保事项。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行和运营管理;太阳能电站及相关机电设备检修;电气设备预防性检测及太阳能系统测试;太阳能电站工程咨询和监理;配套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工程;电气试验设备租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销售;观光旅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经营);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食品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7,314.1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0,677.3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6,636.7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027.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66.9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热力供应;秸秆收购;灰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江苏新能持股74.29%,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7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0,972.0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097.6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3,874.4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793.3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98.4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风力发电,微电网项目的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6,574.3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262.4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311.9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97.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0.7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经营范围:生物能发电;热力供应;秸杆收购;自用设备维修(压力容器除外);灰渣销售;供热管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1,148.1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997.1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4,151.0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722.5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13.9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本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力,被担保人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是为了满足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为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427.4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7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